NOT KNOWN DETAILS ABOUT 二手筍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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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代理接受準買家委託時,必須與其簽訂「地產代理協議」(俗稱「睇樓紙」)。「睇樓紙」的重要條文包括﹕

代理須在放盤紙作利益申報,披露自己、及有關的人士(親屬、員工、股東、合夥人及董事)對委托物業擁有的權益。舉例,若代理的親屬打算購入受委托的物業,代理須向業主告知,準買家實為代理的親屬。

「睇樓紙」是在睇樓當日簽署,對地產代理及買家/租客雙方都十分重要,當中涵蓋協議有效期、委託形式、佣金數額等資料,有助釐清雙方權責,保障雙方的利益。雖然現時《地產代理條例》中沒有規定「睇樓紙」有效期的長短,但如果該協議沒有清晰界定其於何時有效,則容易引起混淆,導致日後爭議。

法例中「地產代理工作」的定義相當廣泛。因此,監管局認為,你不應找沒有領有地產代理牌照的大廈管理員替你放售單位,否則,該名管理員可能觸犯法例。

代理有責任向買家提供一份有關物業的土地查冊文本。買家可從土地查冊中知悉已登記的建築命令。如有疑問,應向測量師作出查詢。如果買家關注物業有否漏水問題,宜主動向代理作出查詢。

正如上交提到,代理公司提供屋苑和物業的資料較多,準買家選購物業時有較多資料參考。

買家亦可嘗試從其他途徑查證業物曾否被視作「凶宅」,包括土地查冊文件、銀行物業估價、該物業管理處紀錄和互聯網等。

雖然盡職審查的過程涉及收取客戶身份證明文件的副本等,但消費者毋須過於擔心,地產代理在收集、使用及處理客戶的個人資料時,必須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及地產代理監管局(「監管局」)的相關指引。根據監管局的指引,地產代理向客戶收取的個人資料,必須是為了向該客戶提供地產代理服務所需及就此目的而言不超乎適度,並須採取所有切實可行的步驟,確保相關資料得到妥善的存放。希望各位消費者放心及加以配合,攜手為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盡一分力。

政黨人士迷信立法監管萬能,不知道一法立,一弊生。更以為盲目引進外國制度,就能解決自身問題,結果是為自己「套小鞋」。以為強制單邊代理,就可能保護消費者,卻不知道真正保護消費者是公開市場資訊。

過往準買家搵樓,可直接到地產代理舖查詢。但現時資訊網絡發達,地產代理公司會把放售或放租物業上載在網頁上,如果準買家想了解某屋苑放盤情況,只要在網上用屋苑名稱搜尋,便可找到來自不同地產代理公司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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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從事地產代理,不論是大小型地產代理公司,皆要取得牌照,才可以執業。準買家如何得知代理是否持牌?可以通過以下途徑,查核從業員的牌照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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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代理監管局規定,地產公司須先獲業主書面同意,才可刊登放盤物業廣告。另外,賣家可於放盤紙內授權代理保管鎖匙、查看物業及轉交資料予其他代理作分銷放盤。業主可按個人需要,授權代理不同事項,加快放售或出租機會。

在整個買賣過程當中,代理可提供更多物業資料,協助買家查冊,買家無需事事都要親自做,可以節省時間。即使代理失職,不盡責,買家可以向監管機構投訴。 

主頁 > 常見問題 > 有關委託地產代理 常見問題 消費者就有關物業交易或地產代理服務的常見問題與有用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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